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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郑州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
  组织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制定战时国民经济动员预案、动员计划;组织起草国民经济动员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审核国民经济军民结合平战转换能力建设项目、军民通用技术、推广应用项目;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八)财政金融市场贸易处
  研究分析全市全社会资金平衡情况;参与研究贯彻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财政、金融体制改革等问题,分析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参与财政、金融发展规划的制定;研究提出全市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建设项目融资工作;研究提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初审上报工作;监测分析全市市场状况,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会同有关方面管理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商品的市级储备;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促进会展业、商贸服务业发展。按规定权限,办理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九)工业发展处(产业集聚区发展办公室)
  综合分析、协调工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贯彻实施国家综合性产业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战略支撑产业、重大产业基地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争取国家振兴老工业基地和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工业重大生产力布局,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按规定权限,办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研究拟订全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目标;统筹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产业集聚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专业园区审批备案工作,做好专业园区发展指导工作。
  (十)农村经济处
  综合分析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全市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提出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项目的安排意见,会同行业管理部门确定市级财政补助性资金项目的投资目标、原则和标准等;按规定权限,办理农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十一)城市发展处(郑州市城镇化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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