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政办〔2010〕47号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郑州市教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郑州市教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向农村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四)加强全市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民办教育宏观管理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制定教育体制改革政策以及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三)负责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及安全稳定工作。
(四)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老干部和群团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地方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的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
(六)协调指导全市各类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