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国库处
  负责全市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和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市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制定和完善资金支付监督管理制度,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及总会计核算,负责审核汇总全市和市级年度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市级政府国内债务,负责全市国债发行监管工作。
  (六)行政政法处
  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民兵事业费和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的补助经费;承担全市统一着装管理工作。
  (七)教科文处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重大科技专项资金;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定市直文化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承担市直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具体工作。
  (八)经济建设处
  承担发展改革、环保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参与拟订市本级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和项目安排;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批市级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负责中央预算内及国债专项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九)农业处
  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农业综合开发、扶贫开发等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管理支农专项资金和财政扶贫资金;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预算单位资金的核拨,并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
  (十)社会保障处
  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和执行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监督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对所联系部门(单位)专项资金(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和监督管理;编报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