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着力培育大企业、大集团。支持优势企业加快并购步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在煤炭化工、铝工业、钢铁、 装备制造、粮食、旅游等优势行业实施重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 实施转型升级重点企业发展规划,支持其在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和现代管理上发挥引领作用。
由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工信委负责落实。
6.加强自主创新平台建设。在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等领域建设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加强郑州、洛阳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开展省级创新型城市试点和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培育试点。
由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负责落实。
7.大力培育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和循环经济城市。加快工业固废资源化、农产品加工废弃物资源化等循环经济工程建设。编制实施节能环保产业规划,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由市发展改革委、工信委、环保局、建委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8.巩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扎实推进国家粮食战略工程河南核心区建设。实施“粮食稳产保收行动计划”,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500亿公斤以上。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
由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农委、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9.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抓好大型灌区及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开工建设小浪底南岸灌区,提高抗灾能力;完成130万亩中低产田改造、186万亩标准粮田建设和206万亩土地整理与复垦开发;完成濮阳、新乡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项目建设;抓好600万亩高产创建示范方建设。
由市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水务局、农委、财政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0.深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建设一批花卉种苗繁育基地和高标准花卉生产基地,积极推进花卉产业园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林果业。积极发展现代畜牧业,加快推动优质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
由市发展改革委、农委、林业局、园林局、畜牧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1.加快县级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动物防疫网络。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积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服务业。
由市农委、畜牧局、旅游局和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落实。
1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启动农村邮政网络建设和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解决30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新建大中型沼气工程200座、新增户用沼气20万户,新建、改建县乡公路5000公里,通村公路3000公里,改造大中危桥2万延米,改造农村危房6万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