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合理的投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在资金投入上,除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外,要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积极利用银行贷款、社会投资、民间个人投资等进入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工程建设,逐步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资为补充、农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农村饮水安全投入新机制。
五、工程建设管理
(一)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各县(市、区)要切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特别是要对水源进行充分论证,并在充分勘查论证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编制工程年度实施方案,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二)大力发展规模化供水。按照“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目标要求,打破行政区划和城乡分割局面,本着因地制宜、技术可行、效益最大的原则,统一规划供水区域,积极推行集中联片供水模式,大力建设规模化供水工程,以提高供水质量、保证率和降低管理成本。
(三)规范建设程序。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项目法人。工程建设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并严把材料设备采购关、施工队伍选择关、工程质量监督关、项目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四)严格工程验收。工程建设完成后,各县(市、区)要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工程竣工自验,并在自验的基础上,向市水务局提出验收申请。市水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组成验收组进行市级验收。当年工程必须当年竣工、当年验收,验收时间根据工程进展适时安排。
(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制定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维修养护、水费收取、水源保护等各项制度。
六、工程运行管理
(一)完善运行管理机制。要高度重视工程建后的运行管理,以向农村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和保证工程良性运行为前提,结合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经验和本地实际,确定适宜的工程管理模式。供水工程提倡市场化运作,建立健全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工程的规范管理和工程效益的长期发挥。
(二)合理确定水价。按照“保本微利、公平负担”的原则,充分考虑用水户的承受能力,按照有关政策科学核定水价。
(三)建立工程维修基金。为确保农村饮水安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正常运转和长期发挥效益,根据本地实际,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工程维修基金来保证工程正常维修、管护,并制定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确保维修基金专账管理,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