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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郑州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郑州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郑政文〔2010〕115号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家庭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扩大社会就业,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国函〔2009〕82号)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河南省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豫政文〔2009〕225号),市政府决定建立郑州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推动制订和完善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相关政策措施、中长期规划和重大产业政策,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从行业发展、服务网络建设、财税政策、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社会保险政策、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推动制订鼓励和支持家庭服务业加快发展、扩大就业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服务规范,制定行业标准,加强行业管理与监督;确定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情况和任务完成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汇报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厅、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地税局、市总工会、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席会议由常务副市长胡荃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局长周春辉任办公室主任,市人社局副局长徐翠萍任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明确1名科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三、成员单位主要职责及任务
  (一)市人社局: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责任,组织拟订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促进就业的相关规划、政策及标准;做好职业培训、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务对接等相关工作,研究拟订对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权益保护政策措施;统筹推进家庭服务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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