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各设区市国土资源局、赣州市矿管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规范和创新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0〕81号)的精神,加快推进全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确保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
信息化已经成为当今世界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和潮流,信息化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社会各界对信息化建设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信息化作为促进国土资源高效管理、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的重要手段,是做好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工作的必然选择。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将有利于提升国土资源管理与服务水平,增强国土资源部门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对于规范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紧紧围绕国土资源中心工作,积极稳步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在政务管理信息化、信息服务社会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业务应用系统开发、基础数据库建设和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水平大幅提升。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信息化建设与国土资源管理的发展和改革还不完全适应,一些地方还存在信息化建设思路不清、信息化规划滞后、资金投入不足、机构队伍人才缺乏、业务系统开发较少、应用程度不高、数据的积累更新开发和利用还跟不上等问题。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从全局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信息化工作的紧迫感,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加快进度,边建边用
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要按照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加强统筹、建用并举的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原则,依托“金土工程”平台,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快推进我省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推动国土资源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
(一)加快已建系统的应用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已建应用系统开展国土资源各项业务工作,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管理信息化和科学化水平。要充分利用全省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和建设用地预审、建设用地审批、矿业权管理、土地供应管理等各类业务管理系统,开展网上审批和土地、矿产资源监管等工作,提高土地和矿业权业务处理质量和效率,实现阳光审批和管理;要积极利用网络系统,开展公文交换、数据传输、视频会议、远程培训和地质灾害远程会商等业务;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全省国土资源基础数据库,促进科学和规范管理,全面提高工作质量;要充分利用国土资源政务信息网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使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方便群众办理事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