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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城乡就业工作的通知

  (十)积极开展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加强失业调控工作。做好《河南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发放和使用管理,完善就业与失业登记制度。各级教育、民政、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对全市求职人员就业登记、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及统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和完善全市就业与失业人员信息数据库。要加强失业调控工作,进一步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妥善安置破产关闭企业、困难企业失业职工。落实对我市困难企业减轻负担的优惠政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2%以内。
  (十一)部门联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城乡就业工作。定期组织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认真分析城乡就业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特点和新趋势,重点研究稳定城乡就业、加强农民工培训、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解决办法,协调各部门完善、落实各项城乡就业政策,建立促进就业联动机制。各县(市、区)政府和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是城乡就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照各自职责确定为城乡就业人员服务的项目,向社会公开承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引导各类企业开展公开承诺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教育部门要解决好进城农民工子女就学问题;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提供便利。

  附件:1.郑州市2010年新增城镇13万人就业再就业计划目标任务分配表(略)
  2.郑州市201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分解表
  
  附件2
  郑州市201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目标分解表

 单位:人

单 位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10万人

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人数5万人

巩义市

18900

5000

新郑市

15600

8000

登封市

13400

7500

荥阳市

13800

9000

新密市

16200

7500

中牟县

12900

5000

金水区

2400

900

惠济区

1400

1200

二七区

1300

600

上街区

800

700

管城回族区

900

800

中原区

1000

800

郑州高新区

1000

700

郑州经济开发区

400

300

市本级

 

2000

合计

 

 

 

100000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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