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广开渠道促进就业。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开发岗位,完善重点建设项目用工信息发布制度,发挥重点建设项目拉动就业作用。挖掘现有企业潜力,开发就业岗位,扶持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困难企业认定等帮扶政策优先向困难中小企业倾斜。充分发挥服务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在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同时,大力发展金融、物流、信息服务、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尽快建立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大力开展家庭服务进社区活动,加强家庭服务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工作。加大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凡是由政府投资开发且适合就业困难人员从业的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深入开展全民创业活动,对创业典型和创业服务先进工作者予以宣传表彰,并授予荣誉称号。
(七)统筹做好“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援助工作。积极开展“4050”人员、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的专项援助活动,对“4050”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等就业困难人员逐户走访,开展上门送政策、送信息、送岗位、送服务就业援助活动,对就业困难人员进行“一对一”就业帮扶,并落实好有关补贴政策。实施“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计划,建立“出现一户、帮扶一户、消除一户”的“零就业家庭”动态帮扶机制,确保每个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实施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全年力争开发1万个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统筹做好残疾人、妇女、复员退伍军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就业服务工作。
(八)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城乡劳动者就业能力。充分利用社会各级、各类培训资源,健全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体系,开展针对性强、多学科、多形式的就业前培训、转业转岗培训和创业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继续推行“1+3”培训模式和“校企联合”办学,开展“送技能下乡”活动。鼓励困难企业通过开展职工在岗或轮岗培训等方式稳定职工队伍,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加大对失业人员技能培训力度,大力开展“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帮助失业人员实现技能就业。以高职高专毕业生为重点,推行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双证书”制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扶贫、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整合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规模,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缓解城乡就业压力。
(九)坚持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劳动保障示范乡村达标活动,强化就业服务。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劳动就业服务工作机构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和工作“六个到位”。加强基层平台建设,使就业服务向基层和农村延伸,形成公共就业服务的全覆盖、均等化。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示范乡、村创建活动,全市充分就业社区达标率要达到70%以上。市政府将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各达标社区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抓好基层工作人员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完善规章制度,明确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机构在就业服务方面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完善全市城乡就业信息网络化建设,全面做好全市城乡居民、用人单位的登记普查、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加强对全市城乡就业工作信息化管理。积极开展“春季就业援助”、“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农民工和高校毕业生等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促进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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