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加强政府网站公众参与功能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网站公众参与功能,加强政府网站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作用,提高网站的公共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政府网站公众参与功能制定如下制度。
一、指导思想
政府网站的公众参与功能为公众提供了与政府交流沟通的平台,是满足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需求的有效途径。要牢固树立以社会和公众为中心的理念,着力突出政民交流,坚持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努力把网站办成提高效率的平台、为民办事的平台、助民生活的平台、监督政务的平台、与民交流的平台。
二、目标任务
要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严格审理、确保安全”的原则,拓宽政府网站的互动交流渠道,增进公众参与政府公共管理和公共决策的双向沟通。要从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角度出发,重点完善信箱、访谈、调查、留言论坛、特色互动等5大类公众参与渠道。
在建立健全政府网站互动渠道的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建立和完善网上公众意见、建议、留言、调查等信息的处理与反馈制度,使政府网站的交流互动类栏目真正成为政府倾听民生、汇聚民智的重要平台。
三、栏目设置及工作要求
(一)开设信箱类栏目
信箱是公众向政府提意见、建议、咨询、投诉、举报、反映等问题的主渠道。
1.栏目开设要求
(1)规范信箱的设置。各单位一般开设两个信箱,一个是县(市、区)长、局长信箱,主要受理意见、建议、投诉、举报、反映等问题。另一个是政府信息公开信箱,主要受理咨询政府信息、投诉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等问题。
其他业务类信箱,一般不在主页面显示,随业务栏目设置。
(2)政府网站的信箱要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入口,在具体页面注明信箱功能及信件书写、办理、反馈流程;要在相关页面显示信件办理情况,发布信件回复结果,方便公众查询;并在网站显著位置,公布监督电话。
2.栏目保障要求
(1)各单位要分别确定县(市、区)长、局长信箱和政府信息公开信箱的办理部门,网站建设部门原则上不负责办理,只负责技术支持,提供技术保障。
(2)各单位要明确信件办理的时限,并通过网站告知公众,在规定时限内办理不完的,要告知当事人原因。政府信息公开信箱的办理时限,严格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