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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4.支持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采取企业主导、市场化运营、政府支持的方式,鼓励各行业骨干企业、重点产业集聚区或国内外知名大企业、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等积极参与十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建设。对经确认承担平台建设任务的主体,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的,在平台建成验收后,按平台建设设备和软件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资助,每个平台资助总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5.培育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制订郑州市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评选办法,每年从全市开展电子商务应用和服务较好的企业中,通过考评,择优认定20户左右电子商务重点示范企业(有效期2年),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
  6.推动企业尝试电子商务应用。对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包括十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的企业,其首期网络服务年费按照市财政、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包括十大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和企业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原则,给予一次性资助。
  7.开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培训。制定培训方案,每年在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培训经费,用于组织电子商务大型专题讲座,开展电子商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建设电子商务培训体系等,对中小企业(包括大学生电子商务创业的微型企业)参加电子商务培训班的培训费用给予资助。
  8.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对引进的电子商务领域优秀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专家人才,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文〔2009〕172号)执行相关政策。对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级人才予以奖励。
  9.鼓励和支持本地高等院校、民办教育机构开设电子商务相关专业,依托电子商务教学、科研优势单位建设电子商务培训和研究中心,培养适合企业和社会需求的电子商务专业、应用创新、项目策划和系统分析等高级人才,组织开展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重大课题研究等。加强电子商务职业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对优秀教育培训机构给予奖励。
  10.对市电子商务工作推进小组委托有关机构(包括企事业单位)承担的我市电子商务领域重大课题研究、年度电子商务发展报告等给予资助。
  四、组织推动
  11.在市加快工业经济发展领导小组下成立市电子商务工作推进小组,负责制定电子商务有关管理办法、评选标准和工作流程,推进“十百千万”工程建设,组织电子商务培训、宣传、研究和交流活动,促进电子商务信用、安全、支付、物流等支撑保障和标准体系建设,组织编制电子商务年度发展报告、举办电子商务高层论坛,协调解决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等。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委,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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