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郑州市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及管理人员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郑政文〔2010〕190号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0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09〕136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及管理人员安置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市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及管理人员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胡 荃 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张建慧 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