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010年5月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中央组织部、
中央宣传部关于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中办发[2010]12号)要求,经省委研究决定,在全省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中深入开展以“做科学发展先锋队,当中原崛起排头兵”为主题,以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个表率”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按照中央精神和省委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大现实意义,积极投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需要。在全省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下,我省的学习实践活动取得了丰硕的认识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各个领域优秀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把学习实践活动成果运用到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上,运用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运用到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上。
(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当前,我省正处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为开创中原崛起、河南振兴新局面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三)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的需要。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承担着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基层党建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更好地联系和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