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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监督情况大企业直报制度的通知

  四、参与监督直报制度的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员的培训和教育,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检查,认真履行职责义务。配合源头监管,规范装载,杜绝中途配装,严禁车辆改装,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五、参与监督直报制度的企业,要按照下发的《大企业参与治理公路“三乱”监督情况考核表》的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认真填写,按时报送。
  六、参与监督直报制度的企业,对填报的内容要负责。对不负责任的,取消其参与执法监督直报资格。

  附件2:
  全省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监督情况考核表

  填表单位:(盖章)             日期:2010年  月   日
监督考核对象一 般不合格发现的问题(可附加纸)
交通运输部门   (写清时间、地点、单位、人员)
公安交警部门   
林业部门   
畜牧兽医部门   
对本市治理公路“三乱”综合评价   
监督考核内容:1、法律赋予上路执法部门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视情况2、道路执法人员的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是否规范3、公路收费站、道路检查站的设置政务公开栏目、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流程、公开执罚标准等是否规范4、是否存在擅自设置公路检查站、收费站现象,有无不按规定迁移站点、延期收费等问题5、法律赋予上路执法部门是否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6、本市、县(市、区)是否存在非法设置治理超限超载检测站,治超停车场有无变相乱收费情况7、重点企业和大宗物资集散地建立的治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的监督情况8、道路执法部门在治理超限超载执法中是否存在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的情况。本企业货物运输经过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重点路段是否存在乱罚款、乱收费、乱摊派的情况9、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公路“三乱”问题,有关部门是否及时核实,认真处理
发放范围:省内50家大中型企业、重点企业。填写要求:表中好(无问题)、一般(有问题)、不合格(问题严重)三项填选一“√”。报送时间:每月1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省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联 系 人:刘永奎,电话:(0531)86062685,传真:(0531)86912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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