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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财务审计处
  编制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需求计划;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指导、监督、审计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指导、审计委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机关及委属单位基建工作。
  (五)发展规划与信息处
  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及评估工作;指导全市生育指标的审批发放;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全市性的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研;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宣传教育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
  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指导开展青少年的人口、国情与青春期教育;拟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新闻宣传要点,协调宣传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指导、规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品管理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七)科学技术服务处(出生缺陷预防处)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范围;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的发放、应用进行指导、监督;指导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预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八)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处
  贯彻国家及河南省关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指导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形势分析与预测;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指导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四、人员编制
  郑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3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六、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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