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郑州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办〔2010〕23号 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0年郑州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0年郑州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10号)要求,结合郑州市林业生态市建设实际,特制订2010年郑州林业生态市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林业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决策,以《郑州森林生态城总体规划》和《郑州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稳步推进,注重实效,以巩固森林生态城建设成果和圆满完成年度造林绿化任务为目标,加快推进林业生态市建设,狠抓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营造林计划安排原则
2010年全市林业生态建设营造林任务,按照《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河南林业生态省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10号)下达任务统一安排。
(二)投资安排原则
2010年林业生态市建设资金继续实行以政府投资为主,结构为省、市、县三级构成。单位面积市、县投资标准不变。
(三)建设原则
坚持以荒山、荒沟、荒丘、荒沙、荒坡、荒滩等生态区位重要和生态状况脆弱部位生态治理为主的原则;坚持突出重点,重要区域(地段、路段)重点治理的原则;坚持工程造林,确保造林成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优先发展速生用材树种、优良乡土树种等高大乔木,兼顾常绿树种和名特优经济林树种的原则;坚持生物多样性和营造混交林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