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郑政办〔2010〕20号 二○一○年三月十三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郑州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郑州市外国专家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郑州市外国专家局,为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具体负责外国专家工作的部门管理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加强引进高层次专家和紧缺专家,提高引进外国专家的层次。
(三)加强出国(境)培训总量控制,优化出国(境)培训结构,提高出国(境)培训质量。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归口管理来郑工作的外国专家。
(三)编报全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处理引进国外智力中的重大事件。
(四)负责相关国际交流和合作事宜,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规范引进国外智力中介组织,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实施和成果评估、示范推广工作。
(五)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国家、省“友谊奖”的推荐和报批工作;“商都友谊奖”评选表彰工作;对外国专家的其他奖励事宜。
(七)承担郑州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外国专家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发展规划和政策;拟订国(境)外专家来郑工作政策;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息宣传、专项经费管理和信访工作;负责国家和省“友谊奖”推荐申报,“商都友谊奖”评选表彰,对外国专家的其他奖励事宜;负责在郑工作外国专家的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承担郑州市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专家和项目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