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污染减排工作依然面临以下严峻形势:一是产业结构不尽合理,高耗能结构突出,火电、水泥、有色冶金、能源化工等行业在经济增长中所占份额较大,粗放型发展导致主要污染物排放居高不下的趋势还未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十五”末期审批项目已逐步成为“十一五”时期的老污染源,加之减排措施的“滞后效应”,甚至个别企业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存在减排设施没有建成,主体擅自投产的情况。三是部分污水处理厂还需加快完善收水管网,扩大收水面积,进一步提高污染减排能力。
四、污染物新增排放量预测
(一)COD新增量预测
工业COD新增量预测:2005年我市COD排放强度为0.0008405万吨/亿元。2008年我市GDP为2497.48亿元,2009年GDP为2797.46亿元,新增GDP310亿元,预计2010年新增GDP350亿元,扣除低COD排放行业贡献率后新增GDP为320亿元,预计2010年新增工业COD排放量2690吨。
生活COD新增量预测:2010年预计郑州市新增城镇常住人口15万人,我市人均COD产生系数为70克/人·日,预计比2009年新增生活COD排放量为3833吨。
(二)SO
2增量预测
2008年,我市新增全社会原煤消费量101万吨,新增火力发电量37.8亿千瓦时,新增电力SO
2排放量8275吨,非电SO
2排放量减少1279吨,共新增SO2排放量6996吨。参照2008年相关数据,2010年我市预计新增SO
2排放量10200吨。
通过以上主要污染物新增量的预测,结合污染削减措施,预计2010年,我市COD排放总量为3.45万吨,比2009年净削减COD排放量4019吨,可圆满完成省定5.21万吨的总量控制目标;SO
2排放总量为10.81万吨,比2009年净削减SO
2排放量13869吨,可圆满完成省定14.4万吨的总量控制目标。
五、污染减排保障措施
(一)完善污染物总量控制机制,继续实行污染减排目标考核
市政府继续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督导、检查各责任单位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作进展,协调政府有关部门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按照《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节能减排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的规定〉的通知》(郑发〔2008〕4号)和《郑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实施办法》(郑政〔2008〕6号),对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对于污染物总量削减工作完成好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总量控制指标的县(市、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暂停该县(市、区)所有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实行行政问责和一票否决。
(二)严格新建项目审批和环保“三同时”管理,控制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