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10〕64号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进一步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确保我市“十一五”期间污染物减排目标圆满完成,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按照省环保厅有关要求,根据《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意见》(郑政文〔2008〕38号),特制订郑州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一、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环保厅的指导和支持下,我市在污染减排工作中牢牢把握“五个落实”,依靠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监督性减排多管齐下,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国家环保部和省环保厅核定,2009年我市COD排放量为3.85万吨,比2008年削减了5584吨,削减率为12.66%;SO
2排放量为12.20万吨,比2008年削减了22900吨,削减率为15.17%。
二、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把污染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进一步落实企业责任,强化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突出抓好电厂脱硫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工作,严格新建项目总量审批,确保圆满实现“十一五”污染减排的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省政府下达的《“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市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
1.水污染物减排目标
到2010年底,全市化学需氧量(COD)排放总量控制在5.21万吨以内,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1.046万吨,削减率16.7%。
2.大气污染物减排目标
到2010年底,全市二氧化硫(SO
2)排放总量控制在14.4万吨以内,在2005年的基础上削减2.663万吨,削减率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