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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全省电力技术监督工作报告》的通知

  (四)发输电设备的管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升。

  随着“外电入鲁”战略以及特高压工程的实施,将大大提高电网输送能力,迫切要求有坚强的受端电网即配网加以支撑。但长期以来配电网技术管理存在诸多问题,未建立技术监督管理体系,电网规划建设水平较低,配电网设备技术监督手段缺乏。因此,配电网运行管理不能适应外电入鲁的要求。目前,有些电厂还有部分高压电缆采用油浸纸绝缘电缆;部分高压开关发现有直阻超标和漏气的现象;部分电厂DCS系统设备老化,故障率明显升高,厂家也不再提供备品;有些电厂在专业实验室建设和试验设备方面不能满足要求;部分机组运行时间较长,金属设备日趋老化;许多机组出力无法达到铭牌出力。

  三、2010年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技术监督体系。

  技术监督工作是保障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开展好技术监督工作必须健全监督工作体系。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经信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技术监督体系,确保体系有效运转,不断提升全省技术监督工作水平。各发供电企业应尽快建立健全三级技术监督网络,明确人员分工,规范监督行为,切实履行好技术监督工作的职责。加强设备缺陷管理,严格执行缺陷管理制度和各项反事故措施,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安全隐患。电力研究院将继续与各发供电企业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沟通和技术交流,提高技术监督工作执行力,形成良性互动,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二)加强技术监督信息交流和沟通。

  技术监督信息的及时、准确报送,是做好技术监督工作的前提。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既是对本单位运行数据汇总、分析的过程,也有利于技术监督办公室对各单位运行数据进行分析比对,发现规律性和典型性问题,进行技术监控预警。各发供电企业应按照技术监督工作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送技术监督信息。电力研究院将对各单位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同类设备发生的重复性问题,进行跟踪、监督和科研攻关,提出具体措施,解决现场难题;对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问题,通过技术监督月报进行通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座谈、交流,研究制定反事故措施,避免同类事故再次发生,保证电力生产安全。

  (三)组织开展技术监督人员培训。

  近年来,由于技术监督岗位人员流动频繁,造成部分单位技术监督力量不足。今后我们将针对这种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技术监督规定和标准的宣贯培训,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各发供电企业应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发展的趋势,积极组织专项技术培训。电力研究院将落实好全年各专业技术监督培训和标准宣贯计划,对技术监督力量相对薄弱的发供电企业,重点组织专项技术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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