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同意重庆大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承担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能效测评工作的批复
(渝建〔2010〕465号)
重庆大学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检测工作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作为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市级示范项目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的能效测评工作,时限二年。请你中心及时与示范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对具备检测条件的示范项目,抓紧开展能效测评工作。
二、你中心应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我市有关标准、规程、导则开展能效测评工作,提供科学、公正的数据和报告,确保检测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为推动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