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河北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22设区市、县(市、区)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监测、预报与报告
32预警预防行动
33预警支持系统
34预警级别与发布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级别
42应急响应启动
43应急响应行动
44通信联络
45指挥和协调
46紧急处置
47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48群众的安全防护
49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410灾害调查与评估
411新闻报道
412应急响应结束
5灾后处置
51灾情核实
52灾后救助
53保险监管
54调查总结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62应急支援与保障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7附则
71预案管理与更新
72奖励与责任
73预案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处置能力,保障气象灾害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或避免气象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经济社会影响,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为主,实行工程性和非工程性措施相结合,有效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统一领导,对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实施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密切协作,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职责,强化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应急合力;规范有序,保证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运转协调,发挥最大防灾减灾效益。
13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