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通知
(沪食药监食安〔2010〕633号)
各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2010年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世博会大客流以及各项重要庆祝活动也将随之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广大市民和游客的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加强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监管责任
中秋、国庆期间,国内外游客和亲朋聚会、婚宴庆典活动将大量增加,食品安全隐患增多,今年又恰逢世博会大客流期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今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认真分析今年中秋、国庆期间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特点,查找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周密组织实施,落实监管工作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管工作,防控食品安全事故。
(二)加强餐饮、肉品、保健食品安全监管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围绕节日期间餐饮、肉品、保健食品消费的重点目标、重点区域和重点品种加强监管。各类重点单位按照市局《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世博会社会面食品安全保障组运行框架〉等工作要求和方案的通知》(沪食药监食安(2010)214号)的要求,开展监管。
(三)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及时进行调查和取证,发现违法行为的要严肃查处,并回复举报者。
(四)加强值班,应对突发事件
节日期间要加强值班,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安排应急处理人员,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等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向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加强对餐饮单位的指导和检查
1、加强对本地区大中型餐饮单位节日期间巡回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和食品原料查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依法采购、使用、保管食品添加剂等要求,严防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2、做好承办宴席单位的检查指导。节日期间本市各大酒店和大型餐饮单位将面临婚宴高峰,各分局应对节日期间承担一次性消费5桌以上的婚宴、宴席餐饮单位继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对申报的餐饮单位发放《大型宴席食品安全消费指南》折页,指导餐饮单位科学设计宴席菜谱和降低宴席食品安全风险,引导消费者安全消费,增加自身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