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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畜牧局关于印发《青岛市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四)考试预警事件(Ⅳ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考试预警事件(Ⅳ级)。
  1.失、泄密事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前监测到试题(包括副题)和标准答案存在失、泄密可疑迹象,需进一步核实的。
  2.其他突发事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或考点所在地人民政府启动有关应急预案,可能导致1个考点范围内的考试难以正常进行的。
  3.考点应急处理组认定的其他考试预警事件。
  三、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一)考点应急处理组
  考点应急处理组是负责我市考试突发现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建立健全我市考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制定我市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责Ⅲ级、Ⅳ级考试突发事件的确定,实施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善后处理;向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必要时可同时直接向农业部兽医局报告。
  (二)考点办公室
  主要职责是:负责收集整理考试突发事件相关信息,提出对考试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建议;执行考点应急处理组作出的关于考试突发事件处理的各项决策,协调考点内各有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及时向考点领导小组报告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
  四、应急准备
  (一)监测
  从考试前30日起,考点办公室应指派人员对互联网等公共传媒进行监测,及时发现、报告可疑情况。
  (二)重点环节管理
  严格按照《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做好试卷运送、保管和答题卡回收等环节安全保密监管,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和规范,确保考试各重点环节的安全保密。
  五、应急响应和终止
  (一)事件报告
  发生考试突发事件后,事发地考点应急处理组应在2小时内报告山东省执业兽医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必要时,事发地考点应急处理组可以越级上报。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原因、事件性质、波及范围、对事件等级的初步判断、应急处理方案和已采取的处理措施等。
  (二)应急响应
  考点应急处理组在报告考试突发事件的同时,应协调公安和保密等部门,立即控制知悉人员范围,判断和确定事件级别,按照预案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措施,及时、果断、有效地处置,控制事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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