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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


  (二)进一步完善政策机制。

  1.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将民政事业发展纳入本级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协作,主动配合、竭诚支持民政工作开展;要积极动员社会参与,调动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力量,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

  2.完善政策支持。各级政府要不断完善发展老龄事业、社会福利事业等民政公共服务所必需的政策支撑体系,督促发展改革、宣传、经信、住房城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国土、公安、卫生、工商、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相关部门与民政部门共同制定、完善和落实相关扶持优惠政策,积极加大对民政基础服务设施的投入,为民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三)进一步强化资金保障。

  1.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要进一步加大对为民解困、社会福利事业、老龄事业、优抚安置、慈善事业等方面经费长效投入机制的保障力度,建立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民政事业经费自然增长机制,足额保障民政事业经费和必需的工作经费;加强对民政各项经费的管理与监督,确保资金运行规范有序。

  2.加强民政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民政项目建设的投入,积极建设集社会福利院、儿童福利院、光荣院、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为一体的社会福利基地,为“三无”老人、孤残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平台。继续加大对为老服务设施、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敬老院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适时建设市老年活动中心,不断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

  (四)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

  1.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从专业培训、岗位设置和职业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建立一支数量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提高民政工作领域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2.加强民政基层机构建设。各级政府要切实帮助解决民政部门特别是基层机构、人员配备、工作条件等问题,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工作队伍。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改进工作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以适应民政事业发展的需要。

  3.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从宣传教育和建立机制入手,增强公民参加志愿服务、回报社会、回报社区、回报邻里的理念,建立统一的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服务认证和志愿服务考评制度,培育一支参与面广、服务功能强、作用发挥好的志愿者队伍,深入开展方式灵活、形式新颖、内容丰富、效果实在的社会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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