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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退役士兵安置的途径和方法,全面推行退役士兵培训、创业、扶持就业工作,鼓励城镇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确保完成年度安置任务;将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培训费等纳入市财政预算,将退役士兵技能培训纳入职业教育或社会再就业培训体系。

  4.做好军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落实好军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推动军休服务社会化,提高军休服务水平。

  5.加强军供站正规化建设。实现军供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提高军供站快速供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确保军供任务圆满完成。

  (七)依法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1.做好行政区划调整和边界线管理。适应经济发展、城市化进程以及城市规划发展的需要,适时做好行政区划调整,优化配置区域资源,为县区均衡发展提供平台;依法加强边界线管理,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2.大力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地名管理,扩大地名设标,实施地名规划,建设数字地名,不断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争创全国数字地名示范城市。

  3.继续推进殡葬改革。规范公墓管理,科学规划公墓建设,开展公墓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公墓经营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推行绿色生态殡葬,促进殡葬服务市场规范化;改进丧葬服务方式,提高殡仪服务水平,打造专业化、职业化的殡葬服务队伍,争创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

  4.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创建文明和谐的婚姻登记机关,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切实维护收养当事人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主动了解民生,积极关注民政,巩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取得的成果,着力解决制约民政事业科学发展、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要将为民解困项目作为每年民生工程的常备项目,制定落实目标考核和激励机制,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

  2.完善例会制度。要建立完善政府定期研究民政工作例会制度、民政牵头的各类领导小组例会及联络员制度、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形成制度规范、工作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到位、上下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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