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发展慈善组织,健全运行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城乡各类慈善组织,加大慈善捐赠的政策支持和落实力度,提高慈善组织的劝募能力和公信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推动、法律规范、政策引导、民众参与、慈善组织实施的良好格局。
3.打造慈善品牌,完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慈善公益活动,进一步推介慈善助医、助学等慈善品牌;建立健全慈善救助长效机制,发展慈善超市,整合慈善资源,推动慈善事业深入发展。
(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建设和管理。
1.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机制。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方针,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民间组织体系和法制健全、行为规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形成政府管理、社会监督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格局。
2.强化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适应社会需求变化,推动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各级政府及部门在职能转变过程中,应逐步将服务性事务、部分行业管理职能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活动,授权或委托相应的社会组织承担,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化解矛盾、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
3.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各级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不断优化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重点培育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行业协会、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公益慈善类、基层服务类民间组织,支持引导社会事业类社会组织发展。推进政社分开,指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诚信建设,增强自主发展、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六)认真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军民团结和军地和谐。
1.深化双拥创建活动。以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全市双拥合格单位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巩固创建成果;健全双拥工作各项制度和长效机制,建立“双拥工作体系”和双拥基地;积极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引导新型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参与拥军,开展具有铜陵特色的社区拥军活动,推动双拥工作经常化、社会化。
2.完善落实优抚政策法规。各级政府进一步完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社会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高于、先于、优于”一般群众的要求;认真做好重点优抚对象和相关人员政策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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