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的意见
(铜政[2010]34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民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着眼于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着眼于促进社会公平、稳定和进步,着眼于改善民生、维护民权和保障民利,认真编制和实施《铜陵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体系,促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更加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服务社会的功能显著增强,社会福利事业体系的社会化的格局初步形成,双拥优抚安置体系的保障更加有力,社会事务管理体系的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全市民政工作的新跨越。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深化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民生。
1.规范城乡低保工作。严格执行城乡低保操作规程,从完善制度、规范操作、改善条件、资金保障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继续完善低保诚信机制、应保尽保和应退尽退机制、低保标准科学调整机制、低保对象生活水平动态监测机制,探索建立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机制,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平台;各级财政将低保所需资金纳入预算,确保低保资金按时足额兑现。
2.完善城乡特困群众医疗救助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市民生办《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财民生办〔2010〕16号),进一步拓宽救助范围,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积极推行医前医中救助,开展住院、门诊、定额等多形式救助,并做好与其他各类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
3.实施临时救助等专项制度。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原则,完善“七位一体”低收入专项救助制度,不断拓宽资金渠道,扩大救助覆盖面,有效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住房、教育等临时性生活困难;建立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变动应急救助预案,采取发放补贴、适时调整低保标准等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