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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加强和规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十一)切实强化政务服务中心功能。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打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综合平台。按照“进中心是原则,不进中心是例外”的总体要求,除经批准外,各级、各部门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同时,大力推动政策咨询和公共服务等事项进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十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直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首席代表制”,全面启动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设立行政审批办公室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提高现场办结率,确保进入中心办理的有关事项,相对人无需再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使窗口真正有职有位能办事。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积极探索审批方式的改革创新,完善并联审批、全程代办、协同办公等运行机制,不断提高为基层、为企业、为群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十三)推进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统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推动简政放权。推行市、县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努力实现全市行政审批无差异化服务,逐步形成标准统一、上下联动的政务服务工作体系。

  五、不断拓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新领域

  (十四)建设“三个窗口”二期工程。加大信息资源整合力度,建立相关部门和市、县协同机制,全力推进“三个窗口”二期建设,为社会公众提供“最权威、最系统、最规范、最便捷”的新科技成果、招商项目和就业劳务等公共信息服务。切实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体系完善、运转协调、权威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十五)加强统一开放有序的招投标有形市场建设。市级建设工程、水利、交通等领域招投标和政府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均纳入市招投标采购交易中心平台,实行统一交易场所、统一信息发布、统一交易规则、统一规范运作、统一监督管理。同时,进一步加强县级招投标有形市场建设。

  (十六)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把群众关注的教育、卫生、住房、电信、旅游、金融、食品、药品、农资、环保等热点问题纳入办事公开领域,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完善公共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扎实推进乡镇政务公开,并与村务公开有机结合,加大财政收支以及征地补偿、涉农补贴、救灾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强农惠民政策措施在基层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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