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铜陵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2010]41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订的《铜陵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二日
铜陵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五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和《安徽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公布首批省级创业型城市名单的通知》(皖就办〔2009〕8号)精神,结合我市建设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市的需要,现就我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关于“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从创业意识、创业能力和创业环境着手,加快形成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通过争创省级创业型城市,不断激发全民创业的激情,逐步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格局。
二、目标任务
通过建立组织领导、政策扶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目标考核五大体系,全力营造崇尚创业、支持创业、促进创业的良好环境,促使创业环境满意指数、创业活动活跃指数、创业实体生存指数与初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力争在2011年前成为省级创业型城市,进而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创业之城。
具体目标是:
(一)全年创业实体实现带动就业10000人,创业对新增就业的贡献率达到50%,创业实体带动就业倍率力争达到1:5。
(二)通过政策扶持,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服务,促使2010年新增个体工商户5000户,新增民营企业1500家以上。新办民营企业1年以上成活率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