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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负责房地产开发、城市房屋征收拆迁和住宅项目交付使用管理;参与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全市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
  (七)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建设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的攻关、科技成果的评审、鉴定和指导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建筑节能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研究制定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技术政策;组织编制和管理标准设计。
  (九)负责全市供热、供气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建筑业社会保障费代收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十一)指导城乡建设的职业教育与培训工作;负责相关执业资格注册管理;负责建设系统职称评定管理工作;推进本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乡建设局设1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接待、后勤、安全、保密、信息化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起草城乡建设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的审核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工作及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承担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法制宣传教育、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三)财务审计处
  承办本部门和直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处)
  承担全市建筑节能工作;承担全市建设技术市场、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技术进步工作;承担勘察、设计行业的管理;承担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的推广应用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承担全市房屋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承担全市抗震防灾技术指导工作;组织协调震时城市设施的抢修排险及震后调查评估、工程设施鉴定和恢复重建工作。
  (五)建筑市场监管处
  承担全市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施工许可的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承担进入本市建筑施工企业的管理,办理相应登记备案手续。
  (六)建筑工程监管处
  拟订本地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市级和省、国家级优质工程及施工工法的评审和推荐工作;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承担工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监督管理。
  (七)房地产开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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