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三)贯彻执行测绘法律法规,拟订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管理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依法实施全市测绘行业管理,负责全市测绘市场监管;负责测绘成果、地理信息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组织提供测绘公共服务和应急保障,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学技术进步,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规划、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按规定履行干部管理和队伍建设职责。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许可服务处) 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息化、接待、后勤等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
  (二)法规监察处
  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组织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负责全市国土资源信访工作。
  (三)规划科技处
  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承办全市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综合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承办各项规划的协调衔接;承办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及科技项目的管理工作。
  (四)耕地保护处
  承办全市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情况;指导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五)地籍处
  组织实施地籍管理有关规定、规范、制度;负责全市土地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动态监测工作;承办依法调处跨县(市)、区及有重大影响的土地权属争议工作。
  (六)测绘管理处
  承办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及其他重大测绘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承办测绘任务登记及测绘市场、测绘产品技术质量监管;承办全市测绘成果和测量标志的维护。
 (七)土地利用管理处
  组织实施建设用地年度供地计划;承办确定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式和批后监管工作;审查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和确定处置方式。
  (八)矿产资源管理处 
  管理采矿权市场;监督实施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政策;承办地质勘查项目监督检查及行业的技术监督工作。
  (九)地质环境管理处 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