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七)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能力建设政策和培训规划;拟订全市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各类培训的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全市职业技能竞赛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市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制定落实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实施意见。
  (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处级)
  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审核审定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承担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九)专家和国际合作处
  承担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担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及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我市工作或定居政策;协调全市博士后管理工作;承办本局和市公务员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的管理;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工作;做好军队干部家属安置工作;承办国家和省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
  (十一)劳动关系处(农民工工作处)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并组织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负责全市劳动标准工作;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政策;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市农民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督促检查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二)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职)休待遇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及委托代管的驻徐部省属单位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日常管理工作;编制和管理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计划,承担工资总额管理工作。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