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关于规范有线数字电视价格和服务管理的通知
(浙价服〔2010〕306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数字化发展的意见》(浙委办〔2010〕44号)有关精神,确保在今年年底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城市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目标任务,按照加快发展、惠民为本、用户至上的原则,现就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过程中的价格和服务管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有线数字电视价格管理
(一)合理制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属于基本公共服务,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收费应体现公益性。制定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要以有线数字电视定价成本为基础,依据电视服务市场供求状况,统筹兼顾有线数字电视发展需要和用户实际利益,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及社会承受力。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照《
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等规定,遵循合法性、合理性、相关性等原则,通过充分调查研究,合理区分基本公共服务成本与市场服务成本。各地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运营机构要按规定及时提供相关经营成本资料等,主动配合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做好成本监审、公开听证等工作。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按规定组织公开听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定具体的收费方案。为了加快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要求各地以市为单位组织听证,即以市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运营机构联合所辖县(市、区),统一提出调整居民用户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申请,由市级价格主管部门组织成本监审和公开听证。
(二)规范有线数字电视收费
1、基本收视维护费。居民用户第一个主终端同名同址可加装不超过2个(含)副终端,副终端的基本收视维护费可按新增的成本合理确定。第4个(含)以上的终端,其基本收视维护费按不高于主终端的收费标准确定。
2、机顶盒价格。开展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区域,要免费向用户提供1台基本交互型机顶盒。2台(含)以上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广播电视有线网络运营机构为用户(包括居民用户和非居民用户)有偿提供机顶盒的,机顶盒价格要按照不盈利原则确定,并随着生产成本变化及时调整,减轻用户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