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商务厅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和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陕商发〔2010〕405号)
各设区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厅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和群众生活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市(区)、各单位要加强高温季节火灾防范和用电、用气管理,对重点部位进行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并有针对性地落实重点部位安全管理责任人及防范措施。
二、要认真落实防暑降温有关政策措施,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同时,千方百计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
三、要在迎战高温酷暑的同时,做好防范突发性暴雨汛情等灾害天气的应急准备,确保非常情况下群众生活必需品的基本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