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降消”项目工作的通知
(琼卫妇社[2010]26号)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省农垦总局医院,省农垦三亚医院,海口市人民医院,海口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下达2010年中央补助地方妇幼卫生综合项目经费的通知》(琼财社[2010]1046号)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实施方案》(简称“降消”项目)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2010年“降消”项目工作,保证项目目标的完成,现就项目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认真负责,切实做好“降消”项目省级专家驻县工作
专家驻县指导是“降消”项目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也是对项目市县医疗保健事业的扶持和帮助,各医疗保健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有关任务。要把专家驻县蹲点工作当作长期的工作制度,尽快安排专家开展蹲点指导,时间不少于1个月,采取传、帮、带的方法,培训当地的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人员,负责监督指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2010年专家驻县蹲点工作可结合相关的医疗帮扶工作共同进行,要求今年底前完成(见附件1)。
各项目市县(区)卫生局要积极配合,主动与驻县专家所在单位及专家本人联系,安排落实好驻县专家的食宿,保证专家及时到位开展工作,并随时了解专家驻县工作开展情况。专家驻县工作任务完成后,各项目市(区、县)卫生局“降消”项目办公室要及时回收《驻县专家工作手册》及工作小结,根据《驻县专家工作情况评估表》对专家驻县工作进行实际评估,并按《“降消”项目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发放专家驻县补助及报销差旅费,要在专家驻县任务结束后一月内将专家工作手册及评估表上报省妇幼保健院基层指导科存档。
驻县专家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驻县专家工作职责及制定的工作任务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实填写《驻县专家工作手册》,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驻县工作完成后依时将《驻县专家工作手册》及工作小结上交当地“降消”项目办负责人。
二、继续建立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并做好县级孕产妇急救中心技术人员进修与业务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