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0]0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宜昌市行政服务中心2010年工作要点
2010年市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新中心、新起点、新标准、新成效、新形象”的总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和招投标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运行机制,创新服务平台,增强服务功能,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率和工作水平,努力创建“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行政服务中心”,为宜昌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走在长江沿线及中部地区同等城市发展前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创新审批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鄂办发〔2009〕3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鄂政办发〔2009〕58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宜昌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文〔2009〕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发〔2008〕74号)精神,配合机构编制部门做好各部门行政审批科(室)的“三定”工作。推动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部门的行政审批科(室)成建制整体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统一行使行政审批职能。推动网上审批规范运行,加强行政审批应用系统的检查、培训、推广、应用力度,提高系统的使用效率。
(二)推进行政审批“一表式”收费制度。配合市监察局等部门研究制定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办法,出台我市《建设项目“一表制”收费实施办法》,对涉及建设项目审批的多个单位的多项收费,按照“一窗受理、一表核算、分段征收、分户划转”的方式缴纳,减少多次跑路、多头缴费的现象,实现基本建设项目缴费规范、便捷、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