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宜昌中心城区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0]029号)
各区人民政府(不含夷陵区),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市广电局制定的《宜昌中心城区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宜昌中心城区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
(市广电局)
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是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加快推进“数字宜昌”建设,对于繁荣和发展地方文化产业,让政务信息、市场信息、文化娱乐信息迅速进入千家万户,促进广播电视媒体从形态、内容到服务方式的全面革新,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鼓励数字电视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8〕1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08〕7号)精神,加快我市信息化建设进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从2010年5月8日起,在我市中心城区实施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实施主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为促进我市广电事业的长远发展,我市有线电视网络资产并入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成立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负责宜昌城区的广播电视网络的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工作。目前湖北省楚天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已完成平台建设,各方面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具备实施整体转换条件。
二、实施办法
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以城区行政区域为单位进行,以原有线电视光节点为基本转换单元,转换同时关停原有线电视模拟信号,原有线电视模拟用户只需安装统一配发的机顶盒即可实现转换。
三、实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