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0]0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我市地处鄂西山区向江汉平原过渡地带。近年来,由于全球气候持续变暖,我市极端天气事件频发,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山洪、滑坡、森林火险等次生灾害明显增多。为深入贯彻实施《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务院令第570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建设的意见》(鄂发〔2009〕21号)精神以及“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全社会防灾减灾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通知如下:

  一、着力提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水平

  (一)加强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综合气象监测网络。气象、农业、水利、林业、国土、环保、旅游、电力、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强合作,重点加强特色农业、旅游、交通、地质灾害、水文等专业气象监测网和乡镇自动气象站网建设。加快卫星遥感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网络通讯技术的综合应用集成,构建地面、高空、空间相结合的气象灾害立体监测体系,着力提高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

  (二)加强气象灾害预报预警。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气象灾害预报预警体系,不断优化短时天气预报预警业务系统,完善新一代可视化、人机交互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平台。大力推广运用先进的预报预警技术,重点加强暴雨、大雾、雷电、大风、冰雹等气象灾害的短时临近预报,全面提高预报的精细化水平。加强对灾害性天气事件的会商分析,做好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的预报和趋势预测,实现对各种灾害性天气气候事件的实时动态诊断分析、风险分析和预警预测。

  二、全面落实各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措施

  (三)切实抓好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防灾减灾有关规划和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做好气象灾害普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建立气象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气象灾害分析评估,根据灾害分布情况、主要致灾因子等,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深入查找在抗灾减灾工程设施、技术装备、物资储备、组织体系、抢险队伍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及时整改到位。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