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总体目标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是一项让低收入人口全面得到实惠的工作创新,必须吃透精神,落实政策,发挥效益,平稳推进。通过建立和完善低收入人口的识别机制,摸清低收入人口规模、分布、构成、特点,充分发挥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的作用,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对低收入以下符合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通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对低收入以下符合扶贫标准具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通过项目开发,实现增收脱贫,做到应扶尽扶。
四、主要内容
在大规模开展农村低保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全面深入调查统计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数量、分布、构成以及家庭、个人情况,摸清农村低收入人口底数,准确掌握农村低收入人口信息,全面了解县乡村的贫困现状,建立和完善扶贫开发和农村低保的识别机制、瞄准机制和动态监管进退机制,探索建立有关部门密切协作的联动机制和有效衔接办法,全面落实扶持政策,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步骤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我市“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从2010年5月开始,至2010年12月结束。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5月上旬至5月底)。主要任务有三项:一是制定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明确工任目标、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二是确定对象规模。省政府决定,今年各试点县低收入人口识别规模控制在2009年底存量数之内,全省29个扶贫开发重点县2009年底建档立卡存量低收入人口(含农村低保对象及五保户)为37803万人。省里确认我市秭归、长阳、五峰3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09年底低收入人口存量数为2945万人,由各试点县分解到各乡镇及村。三是搞好宣传发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主要政策,并由各县印制统一的《致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的一封公开信》发至每一个贫困户,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对象识别阶段(5月底至6月底)。对象识别是“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核心,民主评议是准确识别对象的重中之重。这一阶段主要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户主申请。由户主本人提出申请并签名确认后,交村民委员会。二是民主评议。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代表,或由村民小组组织群众民主评议,并核算申请人家庭收入,将评议通过的申请对象张榜公示。三是乡镇审核。经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后的申请对象,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将结果张榜公示。四是县级审批。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张榜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县扶贫办和县民政局,县扶贫办和民政局经过充分沟通,在征求残联等有关部门意见后,将审批结果张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