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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进行全市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研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及时提出措施建议;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承担全市经济社会目标管理;研究改革和完善年度发展计划的编制工作,指导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经济形势监测分析和年度计划编制工作;拟订并协调安排重要物资储备计划;起草重要政策文件;组织研究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工作;参与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起草和实施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按规定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三)发展规划科

  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提出推进城镇化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四)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开发区管理科)

  研究全市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跟踪调查研究改革开放重大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对关系重大的深层次和全局性问题进行超前研究;组织协调指导全市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协调解决上市公司有关问题;研究拟订和督促落实全市开发区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指导拟订和审核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规划;负责各级各类开发区设立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开发区发展建设的调查研究和协调工作;综合分析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承担市推进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研究市内有关投资的调控政策,提出计划期内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状况;提出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安排市预算内投资计划;负责全市财政性资金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六)服务业发展科

  研究提出全市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指导实施服务业发展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负责全市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的立项并检查、监督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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