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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2010〕8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的通知》(豫政办〔2010〕56号)要求,2010年6月21日-27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派出检查组对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进行了抽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情况

  在全省874座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中共抽查419座,正常运行386座,占抽查总数的92.1%。从抽查情况看,全省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多数运行情况良好,各地在垃圾中转站运营机制、经费保障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加强组织领导。南阳市由市人大、市政协负责同志带队组成督查组,对全市121座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林州市将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并纳入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体系;淮阳县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建制镇镇长为成员的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加强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

  (二)建立健全机制。洛阳市将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正常运行作为“十佳城镇评比”的首要条件,下发了运行管理办法并要求各乡镇制订垃圾收集与处理管理、垃圾清运人员岗位职责等具体制度;南阳市以“创建星级小城镇”为载体,信阳市以“六城联创”为载体,加强建制镇生活垃圾中转站运行监管;漯河市下发了启动建制镇垃圾中转运输系统的通知,对完善建制镇垃圾中转站配套设施建设,落实资金、人员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新乡市新乡县、长垣县在乡镇成立环境卫生管理组织,获嘉县黄堤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垃圾中转站运行情况督查;焦作市博爱县爱卫会直接参与垃圾中转站的运行管理;周口市淮阳县财政出资为各乡镇配置了10名环卫工人并制定了岗位工作目标;商丘市柘城县慈圣镇与村委会签订了垃圾处理环卫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由各行政村负责组织人员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送到镇垃圾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

  (三)探索运行模式。新乡市辉县市常村镇将垃圾中转站运行经费纳入财政支出范围,辉县市南寨镇每月拨付2万元用于运行管理;商丘市永城市芒山镇按照城镇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向城镇居民、商业店铺、企事业单位适当收取垃圾处理费,弥补运转经费不足;周口市实行清运设备县级统一管理,县财政每年补助每个垃圾中转站运营费10-12万元;许昌市长葛市、南阳市社旗县、驻马店市西平县、上蔡县、平舆县等将装卸运输车交县(市)环卫处统一保管、统一使用、统一维护;南阳市镇平县石佛寺镇、安阳市汤阴县宜沟镇、济源市克井镇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与保洁物业公司签订了镇区生活垃圾保洁协议;郑州市惠济区花园口镇在垃圾中转站附近建设洗车房,采取“以站养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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