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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闽政办〔2010〕19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国发〔2010〕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决定调整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张昌平 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

  副主任:叶双瑜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李 川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委 员:王剑华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马照南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程建国 省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钟安平 省经贸委副主任(正厅级)
  丛 林 省科技厅副厅长
  张洪德 省公安厅副厅长
  廖廷辉 省监察厅(省纪委常委)
  黄新銮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王国长 省环保厅副厅长
  王家祥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陈绍军 省农业厅厅长
  刘修德 省海洋渔业厅厅长
  杨 平 省卫生厅厅长
  陈乙熙 省工商局局长
  黄序和 省质监局局长
  黄希敏 省粮食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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