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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国庆节日市场工作的通知

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中秋国庆节日市场工作的通知
(青商字[2010]90号)


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做好2010年中秋、国庆节日市场工作,保持市场繁荣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今年以来,我市消费品市场总体保持繁荣稳定的发展态势,随着中秋、国庆两节的来临,市场消费不断趋旺。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各商贸企业要切实加强对节日市场调控保障的组织领导,要针对节日市场消费集中、人员密集等特点,抓住消费旺季,从保障供应、扩大营销、确保安全等方面入手,进一步落实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加强对市场和商品的监控和巡查,保障节日市场繁荣活跃稳定。
  二、扩大生活必需品上市量,保障市场供应
  各有关部门、企业要根据当前市场形势,按照市统一部署,切实做好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投放和上市。同时,要大力组织货源,丰富市场需求。一是“菜篮子”商品储备企业要按照青岛市商务局《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菜篮子”商品投放工作的通知》中确定的价格、数量和渠道,自9月10日开始,均衡投放2500吨储备蔬菜、600吨豆制品原料储备和1000吨(2万头)生猪活体储备,保质保量地完成投放任务。二是市粮油批发市场、疗供、长生、天祥、品品好和青岛中糖等重点生活必需品保供企业,要加大对大米、食用油等商品的投放上市力度。其中,市粮油批发市场面粉、大米日均上市量要保持在300吨以上。三是万福集团、鑫盛联公司、恒生源公司等13家入市备案屠宰企业日均生猪上市量不低于100吨(2000头);城阳、华中、抚顺路三大批发市场日均蔬菜上市量要分别保持在100吨、500吨和600吨以上,高于平日1800吨的上市总量;四是各商贸企业要加大采购力度,积极组织好粮、油、肉、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上市销售,丰富节日市场。
  三、加强市场营销,积极扩大消费
  节日期间,市场消费旺盛。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各商贸、餐饮企业要按照全省“满意消费惠万家”活动的部署,针对市场和消费需求,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营销,不断丰富内涵,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促进市场消费繁荣。一是创新营销方式,提升假日消费。针对节庆商品、旅游用品、家电、汽车、婚宴、聚餐等消费热点,围绕“满意消费惠万家”的主题,开展形式多样、内容健康的系列促销活动,以品牌、品种、文化和服务特色来吸引消费,并采取联合、集中展销、延长服务时间等形式,扩大节令商品销售。二是抓住旅游旺季,围绕“吃、住、行、游、购、乐”等消费服务,积极开展特色街区游、农家乐、采摘节等主题活动,扩大特色商品、旅游纪念品以及文化、休闲、娱乐消费,满足消费者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需求。各餐饮街区、餐饮企业要加大对青岛特色菜品的推介,推出适合国庆、中秋市场消费的特色美食,引导餐饮消费。三是继续扩大农村市场消费。各区市流通主管部门和海尔、海信、澳柯玛等家电生产、经营企业,要抓住节日旺销时机,积极开展“家电下乡大篷车”、“家电大集”等特色活动,扩大“家电下乡” 、“汽车摩托车下乡”、“家电和汽车以旧换新”的推进实施,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民消费需求。要充分发挥全市5300多处“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点多面广、辐射力强的优势,通过企业统一采购和集中配送,有针对性地组织各种适合农村消费的名优商品上市。要依托“农超对接”、“阳光食品工程”等平台,开辟农产品销售“绿色通道”,组织地产名优农产品进超市、进市场、进社区、进集团消费单位。四是要广泛开展“诚信经营、和谐经商”主题活动,强化诚信理念,恪守职业道德,促进和谐经商,营造诚信、热烈的节日市场氛围,为广大群众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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