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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政策法规科(企业负担监督办公室)

  研究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战略问题,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拟订工业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委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受理、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推动机关依法行政、普法教育等工作;承担重要文件和重要综合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的宣传、新闻发布与理论研究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负担情况,协调处理涉及企业负担的重大事项;受理涉及增加企业负担的举报、投诉。

  (三)科技与规划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组织拟订并实施工业行业科技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技术标准;组织协调实施有关重大科技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结合;组织协调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产业化示范工程;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

  组织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工业和信息化融合;协调推进“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创建工作;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建议;监测分析企业技术改造运行状况及趋势,研究提出企业技术改造建议;负责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的初审工作;承担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四)经济运行科

  拟订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目标,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组织申报省生产调度资金,负责应急物资、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运输协调工作。

  (五)中小企业发展科

  承担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组织推进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提出中小企业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相关政策建议;提出有关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安排意见;监测分析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动态,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统计工作;负责工业企业对外经济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六)融资担保服务科(市大企业服务直通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建议;负责监督和管理融资性担保行业,促进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配合有关部门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提出服务企业发展、项目建设的政策和措施建议;承担市大企业服务直通车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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