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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教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学校有关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指导性文件;指导全市中小学生体育活动安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负责有关学生体育比赛、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指导协调高中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指导高中及以上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七)市教育督导办公室(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督导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有关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行组织、督导和评估,对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政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和教育目标的实现;组织对中等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开展全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教育学校与成人教育学校(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八)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负责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派遣等工作;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办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及派遣手续;承担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干部继续教育学历学位审核认定工作。

  (九)政工科(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文明创建工作;按照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承担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职务任免、政治理论培训的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后备干部培养考察、选拔任用工作;负责市委、局党组管理干部和局机关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出国(境)政审等工作。

  (十)校园综合治理科

  负责检查、指导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学校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及应急管理工作,协助学校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组织学校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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