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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四)财务科

  编制归口管理的各项经费的预算和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并对直属单位的财务进行监督;参与拟订市级科技投入政策措施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贷款贴息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组织指导实施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工程,引导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和技术创新工作;牵头组织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的审查申报工作;指导高新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六)农村科技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推进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负责协调科技部门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有关工作。

  (七)科技成果科

  承担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社会力量设奖登记与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登记、评价(鉴定)、保密、推广、技术进出口等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基础研究计划和有关专项科学研究计划;拟订促进技术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八)对外科技合作科

  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市有关国际科技交流、合作项目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级和市级有关对外科技合作计划、科技兴贸计划;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外科技援助项目;参与科技利用外资和科技产品出口相关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按授权承担科技出国团组的审核工作;参与对外科技宣传工作;组织、协调产学研相关工作。

  (九)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承担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科技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申报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承担市自然科学系统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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