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预算科
研究提出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和办理市级预算调整事宜;承担市级预算的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的审核汇总工作;负责市级非税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预算指标管理工作;承担市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市对区的转移支付工作;研究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的建议,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的监控管理机制;汇总年度地方财政预算;承担税务、地方国防方面财务和资金有关工作;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的有关联络事宜。
(五)国库科
承担全市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执行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及政府会计制度,拟订配套实施意见;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管理市级财政专户和预算单位账户;负责财政决算及市级总会计核算;承担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市级财政性资金的测算、拨付以及市对下财政性资金调度;办理市级收入退库。
(六)行政政法科
承担行政、政法、外事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承担统一着装管理工作;承担出差和会议饭店定点管理有关工作。
(七)教科文科
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结合本地实际,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新闻、出版和电影行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拟订相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承担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具体工作;承担市级国有文化企业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有关工作。
(八)经济建设科
承担发展改革、交通、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参与拟订地方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拟订相关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按规定管理资源性资产权益;牵头协调与有关部门在财政投资领域的政策和项目安排;牵头拟定市城建专项计划和环保专项资金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政府融资平台监管制度,负责融资平台财务监管,深化城市建设投融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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