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政策法规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组织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承担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工作调查研究;协调专家咨询和法律咨询;承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监督检查依法行政情况;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政策宣传培训工作;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三)规划财务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再就业等专项资金预决算草案;负责中央和省转移支付社会保险、就业等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拟订和汇审工作,以及市本级专项就业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作;负责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计划申报和资金支付的审核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就业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监督制度;依法监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补充保险基金、企业年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依法监督全市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控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系统,受理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重大案件;承担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四)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

  拟定全市促进城乡劳动者就业政策、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管理体系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拟定全市及市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负责全市促进就业扶持政策的审核落实;拟订国(境)外人员在宜就业管理政策,承办外国人来宜就业行政许可;拟订全市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并指导实施;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承担市人民政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订国(境)外、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承办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行政许可;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承办特殊需要人员调配工作;按规定承办市级行政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和中央、省属驻宜单位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协调部分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服务项目和计划。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