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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昌市文化局(新闻出版局、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负责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市文化事业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管理市直文化行政事业经费;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基本建设、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文化系统的统计工作。

  (四)艺术科

  编制并组织实施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和地方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代表省级、市级水准及民族、地方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艺术事业改革、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指导全市性重大文艺活动、艺术评论和研究工作。

  (五)文化市场科(挂行政审批科、市“扫黄打非” 工作小组办公室牌子)

  负责对文艺演出、文化娱乐和文化艺术品市场进行监管;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对电子游戏机在经营环节上进行内容监管;对动漫(不含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和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管;对从事演艺活动的民办机构进行监管;指导文化市场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行使与此相关的行政检查权,依法监督管理文化市场秩序;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扶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建设与发展;指导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特色文化产业群建设;按照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的要求,负责本机关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受理、全程协调服务和跟踪督办,对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即办件”直接办理审批手续。

  (六)社会文化与非遗保护科

  指导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老年文化等文化艺术普及工作;指导图书馆和文化馆(站)事业;指导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承办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的申报与评审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指导、协调全市性重大社会文化活动。

  (七)新闻出版科(版权科)

  研究制订全市新闻出版行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新闻出版的行业管理;协助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新闻单位记者证的审核报批;负责全市内部期刊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印刷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著作权管理工作,贯彻版权法规,参与调解著作权纠纷,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

  (八)文物科(对外挂宜昌市文物事业管理局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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